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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再建构

作者: 周啸天

摘要: 要解决目的犯的共犯问题,核心是如何处理目的的连带作用与个别作用这一对矛盾。经探讨可知,当目的属于主观违法要素时,目的起连带作用,参与人一旦认识到正犯目的即可成立目的犯的共犯,利用"有故意无目的的道具"因属于利用"无故意的道具"而成立间接正犯。当目的属于责任要素时。目的起个别作用,仅认识到正犯目的而欠缺积极意欲者无法成立目的犯的共犯.利用"有故意无目的的道具"的人不能成立间接正犯。 


关键字:共犯 教义 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