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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研究

作者: 王福华

摘要:由于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以遏制恶意诉讼现象为立法动因,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诉加以规定,这一程序以诉的方式被适用便成必然。作为一种特殊的事后程序救济,该程序所具有的补充性与变更性特点,使其与申请再审、诉讼第三人及执行异议等相关制度之间保持了明确的界限,这些程序分别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与标准。从立法论、目的论、解释论出发,探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要件,既可以保证其适用中能够实现遏制恶意诉讼的直接目的,也可实现为案外第三人提供事后救济的间接目的。


关键字: 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 程序保障 判决效力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