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建伟
摘要:吾尝语友人:“刑事诉讼法名虽日法,实则更像一立法纲要”.君不见苏联为指导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立法曾颁布之立法纲要乎?立法纲要者,确定刑事诉讼法之筋骨,加盟共和国藉此通过各自立法增其血肉,形成规模适当、形式完备之法典.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各自制定之“实施细则”,在形式上有以异乎?
关键字: 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诉讼立法 加盟共和国 专题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