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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德法上的征收类型看我国的征收立法选择——以“公益征收”概念的界定为核心

作者: 房绍坤 [1] ; 王洪平 [2]

摘要:征收类型的厘清有助于公益征收概念的界定。在美国与德国的征收法理中存在广泛的征收类型,对这两个国家的征收类型予以比较法上的研究,有助于我国征收立法的概念界定、类型选择和模式构造。


关键字: 公益征收 类型 概念 立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