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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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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一般规定1.采用脚注,连续注码。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六角括号注明国籍。2.原则上,对作者的介绍仅在页下注明单位、职称。不需要注明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头衔以及行政职务。


关键字: 注释 阿拉伯数字 博士生导师 博士学位 行政职务 外国人 脚注 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