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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成功与不足及完善措施

作者: 杨立新

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是成功的,但其适用范围仅限制于商品欺诈和服务欺诈的违约责任,不包括侵权责任,同时确定最高限额为价金的一倍,都存在缺陷。《侵权责任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恶意产品损害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也存在部分问题。修订《消法》,应当借鉴美国惩罚性赔偿责任和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惩罚性赔偿金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


关键字: 惩罚性赔偿 补偿性赔偿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