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杂志导读 > 2009 > 02 >

再谈民法与宪法的关系

作者: 赵万一

摘要: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关乎对《物权法》等基本民事立法合理性、合法性的评判问题。民法内容固然不能直接与宪法规定相抵触,但民法中大部分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并非直接基于宪法的授权,更不是来自于统治者的恣意妄为,而是来自于对人的自然权利的立法确认。财产权是民事权利的核心,因此它应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宪法作为根本法主要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被强调,而不是在规范的意义上被重视。民法由于调整对象的基本性,因此构成政治生活的基础,当然也成为宪法赖以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


关键字: 民法 宪法 公法 私法 公权 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