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强世功
摘要:本文从政治与法律的内在关系出发,系统考察了中央在引发广泛争议的吴嘉玲案件运用“人大释法”权力否定了香港终审法院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作者认为,基本法设置的解释机制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在实质上构成“最低限度的司法主权”。在此基础上,本文细致分析了中央在此次“人大释法”中的政治考量以及由此形成“人大释法”的宪法惯例雏形。并且进一步指出中央在处理香港问题上采取的政治哲学包容了现代自由主义的法治传统、马克思主义中的共和主义传统和中国古典的儒家传统。
关键字:
人大释法
司法主权
宪法惯例
吴嘉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