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2015年法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通知

时间:2014-11-03 15:32:08


各位考生:
      2015年法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各科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准考证于2015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不需要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在笔试成绩公布以后,会公布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名单及各学科综合考试的时间。
      综合考试为面试。
      请随时关注法学院主页“招生公告”。
      参加综合考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招生公告”),资格审查地点:明理楼107室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请提供原件供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两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综合考试前一周)提交个人简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论文工作计划(包括博士论文选题背景、文献综述、前期研究或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已发表的论文(没有发表论文的提交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硕士提交毕业论文初稿)。


关键字:考试通知 法学院 博士生